課程資訊
課程名稱
勞工法專題研究一
Seminar on Labor Law (Ⅰ) 
開課學期
112-1 
授課對象
法律學院  科際整合法律學研究所  
授課教師
王能君 
課號
LAW5091 
課程識別碼
A21 M5070 
班次
 
學分
2.0 
全/半年
半年 
必/選修
選修 
上課時間
星期二6,7(13:20~15:10) 
上課地點
霖研五1702 
備註
開放修過勞工法或勞動法的大學部選修。
限法律學院學生(含輔系、雙修生)
總人數上限:15人 
 
課程簡介影片
 
核心能力關聯
核心能力與課程規劃關聯圖
課程大綱
為確保您我的權利,請尊重智慧財產權及不得非法影印
課程概述

本學期勞工法專題研究上課內容將以勞動法的基本問題作為研究對象。第一次上課時排定同學之報告順序。每週上課指定一名或兩名同學做30-50分鐘的口頭報告,其他同學每週均有參與討論(包括發問)的義務。 

課程目標
課程目標在於從學理及實務的角度,深入研究勞動法之各項基本問題,並訓練同學之勞動法研究能力。 
課程要求
本課程在選課資格上不設任何條件,歡迎對勞動法有興趣的碩士班、博士班同學(開放大學部同學選修)參與本課程。但是期待選課的同學都能夠對於勞動法有一定程度之理解,因此建議事先研讀勞動法相關教科書。第一次上課將排定報告順序,因此請選課的同學務必出席。此外,期待所有參與本課程的同學都能熱心參與討論。
本課程非常重視平時的出席與討論,一學期缺席以兩次為限。上課遲到十五分鐘以上者,亦將酌扣成績。我每週都會登記「出缺席」以及「發言次數及該次發言成績」,以作為期末評分之依據。如果經常出席課程「有困難」的話(特殊事由可請假),不建議選修本課程。

======
依據過去的經驗,已經選到課同學,經常有三分之一到半數退選。這不僅造成「想選課又選不到課的同學」的困擾,其實對於我和教學助理準備教材、安排課程也有若干的影響。如果真的想要選修本課程,煩請於第一次上課時務必出席,在聽完課程說明之後,當場決定要不要選課(同學當然有退選的自由),然後決定報告順序。確定要選課的話,會發給授權碼。


期待選課同學在整個學期能全心投入相關議題之研究。如果無法專心投入研究的話,等於浪費授課教師以及其他選課同學的時間,不建議選修本課程。 
預期每週課後學習時數
無 
Office Hours
每週二 10:00~12:00
每週一 13:20~15:20 備註: 須事前以email約定時間,每人以30分鐘以內為限。 
指定閱讀
第一次上課,將指定本學期閱讀判決一覽表。 
參考書目
指定參考資料
菅野和夫『勞動法(第12版)』(弘文堂,2019年11月)
菅野和夫『新、雇用社會no法(補正版)』(有斐閣,2004年3月)
村中孝史=荒木尚志編『勞動判例百選(第9版)』(有斐閣,2016年11月)
土田道夫=山川隆一編『勞動法no爭點』(有斐閣,2014年3月)
東京大學勞動法研究會編『注釋勞動基準法(上卷)(下卷)』(有斐閣,2003年)
荒木尚志『勞動法(第4版)』(有斐閣,2020年6月)
西谷敏『勞動法(第2版)』(日本評論社,2013年10月)
西谷敏『勞動組合法(第3版)』(有斐閣,2012年12月)
水町勇一郎『勞動法(第7版)』(有斐閣,2018年3月) 
評量方式
(僅供參考)
 
No.
項目
百分比
說明
1. 
上課口頭報告 
30% 
上課口頭報告佔30%。口頭報告時間以30-50分鐘為宜。視選課人數不同,開學時將規定時間。 
2. 
平時表現 
40% 
平時表現佔40%。本課程非常重視出席與討論。一學期缺席以兩次為限,且需事前向授課教師請假。上課遲到十五分以上者,將酌扣成績。 
3. 
期末書面報告 
30% 
期末書面報告佔30%,字數10000-20000字。 2023年12月19日週二15:00以前,將電子檔(*.doc 或*.pdf)上傳到教學網站作業區。逾時仍可上傳,但是會酌扣成績。 
 
針對學生困難提供學生調整方式
 
上課形式
提供學生彈性出席課程方式
作業繳交方式
書面報告取代口頭報告, 口頭報告取代書面報告, 學生與授課老師協議改以其他形式呈現
考試形式
延後期末考試日期(時間)
其他
由師生雙方議定
課程進度
週次
日期
單元主題
無資料